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刘建军教授赴珠海参加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治理(珠海)年会并发表主旨演讲

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154

     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治理(珠海)年会19日在广东珠海召开,来自19个省市社会治理工作机构代表和全国社会治理领域的200多名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新时代新使命,共建共治共享”主题,共同探讨交流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方法、新举措和新路径。

刘建军教授作了《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主旨演讲

  

    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刘建军教授表示:“我认为珠海最大的亮点就是能够将社区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将区域治理经验上升到城市治理经验中。”

       

      

    作为珠海市香洲区家庭家风文化节活动顾问,刘建军教授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个地区的社会治理多是以社区治理创新为主,虽然各个社区是社会治理的“细胞”单位,但是要把社区治理经验上升到社会治理经验,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具体来看,珠海社会治理主要有四大特点。刘建军教授说,第一个是体系再造。社会治理非常注重体系的构建,仅仅靠社区这个“细胞”的构建不足以形成社会治理的体系。珠海提出的“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多方联动、全面覆盖”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再造,这对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个是主体扩容。一般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单位主要是组织部和民政部,但是珠海在这个基础上还增加了法院、政法委等机构,各方主体机构介入到社会治理体系重构中。更为重要是的珠海还将社会组织、居民等主体都吸纳到社会治理当中。

    第三个是资源环境,社会治理需要良好的人文环境的滋养,珠海在这方面也具有优势。

    第四个是形态升级。例如横琴新区推出的“物业城市”,香洲区推进的“社区花园城市”等,这些创新举措在全国范围内也是独一无二的,这些社会治理的形态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的,它也最大程度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要求。

    珠海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刘建军教授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其一是加强城市源头治理。家庭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如果在家庭治理层面能够有好的成效,那么社会治理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其二是加强对城市中心议题的治理;其三是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社会治理经验,例如新加坡等地区,珠海可以考虑在斗门区里进行集中试验,将各套治理经验在这个区域里串联起来、融会贯通,为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来源:南方PLUS、珠海法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