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刘建军|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社会主义传统

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374


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  刘建军


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就是社会主义的理念,把人民利益置于首位就是社会主义的首要精神特质。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杨浦滨江的时候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是在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体系中赋予城市以新的特质和使命。这与古代世界把城市视为权力聚集地、资本主义世界把城市视为财富聚集地的城市理念是完全不同的。那么,“人民城市”作为一种体现社会主义精神的理念,它的实践空间在哪里呢?


与以前单位生活空间相比,现在的生活空间是由社会保障体系、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居委会制度、社会保险体制等多重社会性制度安排支撑起来的,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大转折。与此同时,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文化在中国逐渐兴起,我们称之为“社区社会主义”。社区是“人民城市”理念的实践空间,社区社会主义成为生活政治视野中“人民城市”的实现形式。那么,社区社会主义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特质和制度安排呢?


社区社会主义的根本就在于它不是把社区视为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私人领域或绝对自治性的社团空间。在这方面,西方人所熟知的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私人领域、自治性的公共领域、第三域等所有概念,与中国的社区都不是完全重叠的。社区社会主义虽然没有单位社会主义那样对其成员的资源再分配机制,但各种资源向社区的下沉、汇聚以及社区内部的资源整合、资源互补等,还是非常明显的。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了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社区社会主义精神。


既然社区要成为社会主义的展现空间,那么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社区治理体系就成为中国城市所有社区的一个基本特征。正如单位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是单位党委一样,社区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就是社区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正是拥有至高合法性和唯一合法性的基层党组织,充当了社区资源争取者、串联者、整合者、开发者以及分配者的角色,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社会主义避免了个人和行业性系统对社区资源的分割。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凡是与社区关联度高的群体,大都是退休群体或老年群体、低保群体、居家太太群体、失业群体等。中国正是依靠社区中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各种制度安排,将以上群体吸纳到社区公共空间之中,切断了边缘群体游离于社会体系之外的可能性。社区社会主义既表现为一种政治情怀,也表现为一种社会救济。社区社会主义成为支撑新型社会治理体系的精神支柱和制度保障,所谓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都是对社区社会主义的政策性表达。


在中国4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中,我们发现社区成为保存社会主义传统的温床。当社区之外的所有空间都在契约化轨道上逐步推进的时候,社区却成为单位社会主义精神的转嫁之地,成为社会主义传统的沉淀之地。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论,将来能够将社会主义传统完整继承下来的空间可能就是社区。


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来说体现为权力、资源向社会的回归。权力回归社会不是一种抽象表达,而是一种制度安排,更要有实现的物理空间。社区具有彰显社会主义精神的所有要素,因为它是与每一个具体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社区社会主义的成长,就没有中国社会的稳定;没有社区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人民城市”的理念就失去了实践的空间与平台;没有社区社会主义的培育和巩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城市的发展就有可能脱离社会主义的轨道。


原文发表于《上海宣传通讯》2020年第10